查无此人 发表于 2025-3-27 15:55:18

请问,企业实际经营地和注册地不一致核实后多长时间可以标注经营异常

请问,企业实际经营地和注册地不一致核实后多长时间可以标注经营异常请问,企业实际经营地和注册地不一致,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多长时间可以标注经营异常?2025年3月13日,相关部门回电话已经核实企业不在注册地经营,将会上报标注异常,至今日已有两个星期,然在企查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均未显示异常。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于 2025-3-27 17:15:26

您好, 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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